处方笺上多了一行二维码:软件想当药,先得有人愿意为它付钱

日期: 栏目:商业洞察 作者: 浏览:6826

一个软件要变成能开出来的处方,中间隔着三样东西:注册证、处方权、支付方。

2026 年起,处方界面开始出现不是药名的条目:一个软件,后面跟着疗程和次数,开具之后处方笺上多一个二维码。多数患者看到它的第一反应是:这算药吗。

这个问题牵着三条线:这条目是不是医疗器械,谁有资格开,开完之后谁付钱。任何一条断了,二维码就只是一个下载链接。

什么算数字疗法,什么只是健康管理 App

2025 年 7 月 30 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《康复类数字疗法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》,这是国内第一份以数字疗法为对象的监管文件。

它给了三条同时成立的条件:软件驱动干预;有明确临床预期用途,面向疾病或功能障碍;提供康复训练干预,而不是单纯记录或提醒。缺一条就不算。

边界外也写清楚了:个人健康管理软件、医患交流平台、把临床知识电子化的参考工具,都不按医疗器械管理。这一刀切下去,大批自称数字疗法的产品被划到健康管理App那一侧。

划进来的,归入 21-06-01 条目,按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。文件设了过渡期:2027 年 8 月 1 日起,未取得注册证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。

注册证这一关,二类一批几十张,三类几年才一张

行业公开统计里,剔除健康管理类产品后,国内现存的康复类数字疗法注册证约 170 余张,国产化率接近 100%。二类占 99%,三类只有 1 张。

批证集中在近两年,2024 年、2025 年分别约 50 件和 47 件。适应症高度集中:神经认知障碍约 62 件、双眼视功能损害约 53 件,两者合计三分之二。

唯一那张三类证,是四川望里医疗的"抑郁症状辅助治疗软件",国械注准20253212714,2025 年 12 月 29 日批准。适用范围写得极窄:经诊断为具有轻度抑郁症状的 18 岁以上成人,可缓解其抑郁症状,须由抑郁治疗相关科室医生开具处方并在其指导下使用。

二类和三类差在证据。二类证通常可以用同品种比对加小样本临床评价支撑;三类证要拿随机对照试验说话,样本量、对照设置、主要终点都要过审评。

软件能被开出来,但不能开口说话

处方权属于医师,不属于软件。软件可以被写进处方,不能自己开处方。

《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(试行)》2022 年就写死了: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,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;其他人员、人工智能软件不得冒用、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;在线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,经药师审核后生效;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师,要有 3 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。

这条规则解决责任归属。患者出问题,找得到开处方的人;软件出错,也找得到负责的机构。让算法自动生成处方,链条就断了。

所以"数字疗法自带处方权"这个说法不成立。准确的说法是:它取得了可以被处方的资格,处方行为仍发生在医师和患者之间。数字处方指的是这张处方上写的是软件而不是药,签字的人还是医生。

对产品方,渠道逻辑随之改变:不是把 App 卖给患者就完了,而是要进医院诊疗路径,让医生愿意在几分钟门诊里多点一下。这一下比拿证难。

谁来付钱,三条路一条比一条窄

截至目前,数字疗法没有全国统一的收费项目。能不能收钱,取决于地方政策和机构备案。

海南的做法值得拆开看。患者自备产品使用,按门诊诊查费计价;医疗机构用数字疗法提供服务,可以申请"加收项"或"扩展项",收费标准暂由机构自主制定、备案执行;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,通过服务费解决。三句话对应三种场景,核心是给了一个合法的收费口径。

别处路子不同。公开报道里,浙江由 13 个部门联合发文,支持数字疗法等建立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;上海把一批定点机构的"互联网+"服务纳入医保;北京、广东更多以商业健康险探路,报销比例最高七成。

国家层面,2024 年 11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《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(试行)》,为处方级产品留了接口。但接口不等于目录,医保准入还要过价格测算与基金影响评估。

按疗效付费是另一条思路:先治疗,达到约定终点再结算,没效不收或打折。它把疗效风险从医保挪回企业。国内已有地方试点,但口径不一。

剩下是纯自费。这是大多数二类证产品的现实:患者自己掏钱,复购取决于患者依从性,而依从性最难保证。

这是治疗,还是打卡

第一问:有没有注册证,适用范围写的是什么。这一栏是监管边界,写着"缓解轻度抑郁症状",就不能拿去卖失眠;写着"辅助治疗",就不能宣称替代药物。

第二问:有没有随机对照试验,对照是什么。有对照、有样本量、有主要终点的才叫临床证据;只有"用户满意度 95%"的,那是运营数据。还要看随访时长:不少产品 8 周内有效,12 周后回落。

第三问:谁负责随访。软件能提醒,不能处理不良反应。决定疗效的往往是背后有没有团队在看数据、在患者掉队时打电话。这是数字疗法与健康管理App的分水岭:前者有责任人,后者只有客服。

三问走完,多数产品会露馅。可耻的不是露馅,是把打卡包装成治疗。

二类证加纯自费,小团队能不能活过回本期

Pear Therapeutics 2022 年开出约 4.5 万张处方,调剂率 53%,付费处方只占 21.7%;营收 1269 万美元,运营亏损 1.23 亿美元,2023 年 4 月申请破产保护。它有批文、有处方、有渠道,死在支付。

德国的 DiGA 是另一面:纳入法定医保后,累计处方突破百万,医保支付约 2.34 亿欧元,激活率稳定在 81%。同样的软件,进没进支付体系,命运差一个数量级。

二类证的注册检验、临床评价、质量体系维护是一笔固定投入;拿证后如果只能走纯自费,就要面对三笔账:获客成本、履约成本、复购率。

这笔账能不能平,取决于单价乘复购。单价低、复购短,就是不断买流量;单价高、复购长,才可能摊薄获客成本。数字疗法的弱点是:症状缓解后,患者第一件事就是卸载。

二类证加纯自费能活的通常两类:一类嵌在院内有医生持续推荐,获客成本摊进诊疗流程,互联网医院是常见载体;另一类面向自费意愿强的场景,比如双眼视功能训练、儿童认知训练,家长愿意为看得见的变化付费。

医院买了不用,多半卡在加收项没备案

对医院,最后落在一个具体动作上:物价医保办要不要为这个项目备案。

没有收费条目,数字疗法只能打包进诊疗服务,收不到钱,也进不了科室考核;有条目但不备案,属于超范围收费,飞检时会被认定为违规。海南那份文件被反复提起,就是因为把"加收项或扩展项、自主定价、备案执行"写明了。

操作顺序四步:确认产品注册证适用范围与本机构诊疗科目匹配;确认省级价格项目里有没有加收项或扩展项;由物价部门测算成本、院内公示、向医保部门备案;最后是信息系统里的收费编码落地。

四步缺一步,医生点的那一下都变不成收入。很多医院买了软件用不起来,问题在这一串行政流程没人推。

常见问题FAQ

Q:医生在处方里开的数字疗法软件,算医疗器械还是普通 App?
A:看注册证。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、适用范围写明疾病或功能障碍的,属于软件医疗器械;只有记录、提醒、科普功能的,按健康管理类应用管理。判断方法是查注册证编号与"适用范围"一栏,而不是看宣传语。

Q:数字处方上的软件,能由系统自动开给患者吗?
A:不能。《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(试行)》明确,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,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,在线处方须有医师电子签名并经药师审核。软件方宣称"自动开方"的,属于违规表述。

Q:数字疗法目前能用医保报销吗?
A:没有全国统一政策。海南允许机构申请加收项或扩展项、自主定价并备案;浙江、上海等地在试点收费与支付;多数地区仍需自费或由商业健康险覆盖。具体能不能报,问就诊医院的医保办,不要问产品方。

引用来源

  1.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,《康复类数字疗法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》,2025 年 7 月 30 日。
  2.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信息,国械注准20253212714。
  3. 公开报道,Pear Therapeutics 2022 年经营数据与德国 DiGA 纳入法定医保后的处方与支付数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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